蘇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最新 蘇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

新版《細則》,是落實市兩辦《關于江蘇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意見重點任務的落實舉措和分工方案》(蘇委辦〔2021〕51號)的首個配套文件,圍繞“簡”程序、“快”響應、“緩”退出、“暖”服務要求,進一步夯實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我市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 。
01 明確一個標準社會救助服務均等化
《細則》明確,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市政府確定、公布,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掛鉤,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全市統一、城鄉一體,實現市域范圍內救助服務均等化 。
02 保障兩種類型按戶保&“單人保”
《細則》進一步完善按戶保與按人保相結合的低保制度,取消了原“單人保”中對重病重殘本人的收入限制,再度提升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殘人員的保障力度 。施行后,在傳統按戶保的基礎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標準2倍以內,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一、二級重殘,三級精神、智力殘疾人及22類大病患者本人可單獨申請低保 。
03 規范三個基本要件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細則》遵循“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原則,明確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其中,家庭收入涵蓋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四類,細分15種情形,統一經辦口徑,方便基層操作 。同時,系統梳理出優待性收入、獎勵性收入、普惠性收入等10類不計入家庭收入項目,減輕困難家庭負擔,鼓勵勞動自立 。
04 實現四項簡化救助服務更加便捷高效
與原政策相比,《細則》一是簡化了申辦材料,明確提交身份證(號碼)、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及申請社會救助信用承諾書即可申辦,能夠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查詢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二是簡化了申辦流程,有序引導將低保確認權限下放到鎮(街道),明確人戶分離家庭受理單位,縮減困難群眾辦事成本;三是簡化了申辦環節,由原審核確認兩次公示縮減為審核過程中一次公示,對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不再開展民主評議;四是簡化了申辦周期,要求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45個工作日內完成低保審核確認 。
05 升級五類惠民措施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獲得感
【蘇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最新 蘇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細則》從維護困難群眾基本權益出發,一是完善主動發現機制,深化“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機制運用, 建立完善精準救助資源管理平臺,主動發現困難群眾;二是兜牢重病重殘對象,對因病變賣唯一住房且持續用于治療的資金免于計入家庭收入及財產,分層設置、適度提高重病重殘對象生活救助金;三是放寬救助漸退要求,對因就業、創業等導致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2倍的對象,給予6個月緩退期,鼓勵穩定脫困;四是增加收入豁免條款,申請低保家庭中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就業、創業的,可享受收入豁免,降低準入門檻;五是設置單獨申請情形,對符合條件的宗教教職人員、艾滋病患者及離異、單親等對象,準予單獨申請低保,進一步織密我市兜底保障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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