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醫名單公布后下一步是:領取核定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應于11月15日前到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領取《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子女入醫核定表》 。
【積分入醫全流程】
一、公布達標分值
市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平衡情況,綜合考量流動人口子女入醫所需的基本條件,每年設定達標積分值,經市政府批準后于當年6月1日前向社會公布 。
二、提出申請
符合積分入醫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為其學齡前子女申請參加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應當于當年6月1日至8月20日向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次年續保時,申請人應當重新提交積分申請 。
三、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證件;2、居住證;3、戶籍證明;4、家庭成員關系證明;5、其他相關涉及加分的證明材料請盡可能提供 。
四、受理申請
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受理入醫申請后,應對提供的材料及《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子女入醫申請表》的基本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錄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系統” 。拍攝照片后,出具受理回執 。縣級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部門在系統內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復審 。
五、審核評分
各審核評分職能部門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錄入的資料分別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退回申請受理窗口,審核通過的做出評分并反饋系統 。
六、公示名單
達到或者超過積分入醫資格積分值的,取得參加蘇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資格 。居住地所在市、區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入醫達標分值確定符合積分入醫分值要求的入醫對象,并于每年9月份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
七、領取核定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應于11月15日前到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領取《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子女入醫核定表》 。
八、辦理手續
【蘇州積分入醫什么時候開始 蘇州積分入醫名單公布后下一步干嘛】取得參加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格的申請人,應當攜帶《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子女入醫核定表》,于當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到居住地所在社區為其學齡前子女辦理人員基本信息登記及下一年度的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逾期未辦理入醫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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