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租房申請成功后可以不住嗎怎么辦 青島公租房申請成功后可以不住嗎

【青島公租房申請成功后可以不住嗎怎么辦 青島公租房申請成功后可以不住嗎】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 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 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 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 ,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 ,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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