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申領條件的區別
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
失業補助金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經本人申請,最長可申領6個月失業補助金 。
補貼標準的區別
失業保險金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
失業補助金
【韶關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確定;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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