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防疫培訓補貼申請流程+材料下載

培訓補貼
經核準的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培訓教學計劃實施培訓,真實、完整記錄學習過程并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可按照培訓內容由企業組織相關知識的測驗),做好簽到注冊、學習記錄、培訓合格等臺賬資料的收集存檔,切實做到培訓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加強對培訓過程的跟蹤、評估和監管 。
培訓時間應為企業受疫情影響期間(原則上為文件發布之日起至相關部門發布的疫情影響消除之日止),在受疫情影響期間經審核通過并已啟動的正常享受培訓補貼 。經各鎮(區)確認,可根據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培訓期限 。
培訓補貼的申請與撥付流程
企業按教學計劃完成培訓課程后,向參保所在地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交培訓補貼申請 。
申請材料及下載:
1.《張家港市“防疫”項目制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5);
【張家港防疫培訓補貼申請流程+材料下載】2.《張家港市“防疫”項目制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6) 。
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提供材料進行初審,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按月匯總各鎮(區)上報資料,經審核通過后將培訓費補貼核撥到企業提供的銀行賬戶,并做好臺賬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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