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疫情補助金 張家港防疫培訓補貼標準+申請方法

補貼標準
按規定完成“防疫”項目制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同一人員只可補貼一次 。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
培訓監督與管理
1.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配合做好政策宣傳和指導服務,做好備案信息和補貼申請材料的收集、匯總和初審,告知企業申請及補貼辦法 。
2.職業培訓指導中心要強化培訓監督和管理 。并做好政策宣傳和指導服務,負責備案信息和補貼申請材料的審核確認,做好資金審核撥付的臺賬管理等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
【張家港疫情補助金 張家港防疫培訓補貼標準+申請方法】3.人社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加強對培訓過程的指導和監督,該項目實行企業承諾制,必要時委托第三方進行審計檢查 。企業未履行承諾、被檢查發現或被舉報未按規定開展培訓的,市人社部門應暫停企業培訓項目,追繳已發放補貼資金,并依法追究企業相應法律責任 。
4.企業要落實好培訓的主體責任,根據本單位實際科學安排培訓,強化培訓管理,明確培訓目標,落實責任 。嚴格遵守承諾,保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積極配合各類審計、監督 。
培訓補貼的申請與撥付
符合條件企業開展線上“防疫”項目制培訓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書面申請由參保所在地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受理(見附件1) 。
申請材料包括:
1.《張家港市開展“防疫”項目制培訓申請表》(附件2);
2.《張家港市“防疫”項目制培訓教學計劃》(附件3);
3.《張市“防疫”項目制培訓申請承諾書》(附件4)等 。
企業的申請材料可在培訓前通過電子郵件報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并同步郵寄紙質申請材料 。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應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初核申報材料并報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郵箱號452394059@QQ.COM,聯系人:顧磊 56323001)確認并反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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