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證書流程

受理條件
1.2003年及以后在河北省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
【邢臺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證書流程】2.當年考試的成績證書須在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結束后辦理(一般為成績公布7個工作日后,也可向窗口工作人員咨詢) 。
辦理材料
1、提供考生高考年度、聯系電話和用途;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辦理地點
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石清路9號省政務服務大廳1號樓一層快捷即辦區01-03號窗口 綜合受理窗口
辦理流程
以上環節均可在同一窗口即辦即結
設立依據
法律法規名稱:為服務廣大考生,滿足其學習和工作需要,提供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證書》服務;依據文號:為服務廣大考生,滿足其學習和工作需要,提供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證書》服務;條款號:全文;條款內容:為服務廣大考生,滿足其學習和工作需要,提供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證書》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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