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地點 陽江江城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指南

受理條件: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廣東省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或已經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符合在廣東省內戶籍(居住)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條件的港澳臺居民 。
材料清單: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登記表;
有效身份證件;
戶口簿 。
線下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向江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1-12號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
3.審查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1.申請 。申請人向江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江城社保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通過決定書》 。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1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
4.領取結果 。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縣行政服務服務中心社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
辦理窗口:江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窗口
辦理地點:陽江市江城區石灣北路東A1-3匯金大廈江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江城區社保局窗口
辦公電話:0662-3362962
【材料+地點 陽江江城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指南】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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