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失業保險金每月幾號發放 梅州失業保險金一次性領取發放標準

梅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如下:
1、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每滿1年,按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乘以繳費年限計發,不滿1年的繳費時間不計算為繳費年限 。失業人員前次失業有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該部分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按照尚未領取期限的月數乘以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25%之積計發;失業前繳費工資記錄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
2、按照本條第1款計算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下限為1個月失業保險金金額,上限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金額 。
3、失業人員在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當月,年齡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當月不滿24個月的(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其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不超過申領當月距離法定退休年齡當月的月數(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乘以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80%之積 。
4、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金額按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
相關訊息:
梅州失業保險一次性待遇:
(1)女性生育期間生育補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女性失業人員,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
(2)穩定就業一次性領取失業金: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重新就業,就業后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滿3個月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一半的失業保險金,并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
(3)自主創業一次性領失業金: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自主創業的,可憑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并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
(4)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證書的,可在取得證書的90天內申請領取補貼,標準為當次職業技能鑒定費 。每次領取補貼次數不超過2次 。
(5)外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但不具有本省戶籍的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可以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終止失業保險關系 。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標準: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滿一年,可領取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為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計發標準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按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高于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24倍,按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24倍發 。
【梅州失業保險金每月幾號發放 梅州失業保險金一次性領取發放標準】(6)死亡待遇: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遺屬可領取死亡待遇 。待遇標準:喪葬費為梅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撫恤金為梅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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