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合法穩定住所入戶辦理指南文件 肇慶合法穩定住所入戶辦理指南

肇慶合法穩定住所入戶(含商品房、二手房、共有產權房及辦公樓、公寓和商鋪等非住宅用途的房產等)
【肇慶合法穩定住所入戶辦理指南文件 肇慶合法穩定住所入戶辦理指南】辦理條件
根據端州區落戶政策,公民在城鎮購買房產(含商品房、二手房、共有產權房及辦公樓、公寓和商鋪等非住宅用途的房產)或合法自建房,及租賃合法穩定住所并持有居住證的人員,本有及親屬可以申請遷入戶口 。
需審核材料
(1)按要求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指在城鎮范圍內公民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及合法所有權屬政府的租賃房屋(包括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工作單位擁有合法所有權并由工作單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含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國土資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 。
(4)申請人與隨遷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
其他情形
(1)遷入政府或單位房屋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
(2)遷入個人房屋的,需提供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非產權人或其直系親屬的,需產權人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同意入戶公證書 。
(3)自2019年7月1日起,高中年齡段(15-20周歲)省外戶口遷入(含隨遷)的,需市公安戶政部門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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