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要求的符合國家新標準的電動車是什么?

《登記規定》所稱的電動自行車,是指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標準”),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的兩輪自行車 。
之前購買的違標電動自行車是否可以上牌?
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違標電動車實行臨時登記通行并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管理,可以申請臨時號牌 。
【肇慶要求的符合國家新標準的電動車是什么?】根據公安部《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號)有關規定“對在用不符合新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發放臨時號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轉發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廣公(交)字[2019]80號]有關規定“報經當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各地可以設置不超過3年的違標電動自行車管理過渡期,并向社會公告 。在過渡期內,為違標電動自行車發放載明有效期限的臨時號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18年5月15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并于2019年4月15日實施 。
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保障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我市對違標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登記通行并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管理,即從新標準實施之日(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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