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臺州玉環積分申請對象

【2021臺州玉環積分申請對象】2021臺州玉環積分申請對象
在玉環市工作、居住且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含半年)的非玉環市戶籍人員 。由本人申請并經相關職能部門核實,納入玉環市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范圍 。
| 不得申請“積分”情形 |
1、參加邪教、黑社會、恐怖等非法組織 。
2、近5年內有刑事犯罪記錄 。
| “積分”管理終止情形 |
1、申請人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一經發現,終止其積分管理資格,所得積分清零,所享受的相關待遇也相應失效 。自被發現偽造或提供虛假資料之日起,該申請人及其配偶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積分制管理 。
2、 流動人口遷入玉環戶籍后,其積分制管理自動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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