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海寧2022殘疾學生高中錄取辦法

【嘉興海寧2022殘疾學生高中錄取辦法】發布時間:2022年5月25日
為進一步完善海寧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嘉興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2〕11號)和《關于下達2022年高中段招生計劃的通知》(海教〔2022〕5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
做好持證殘疾學生的升學工作 。要切實做好符合條件的持有殘疾證的考生升學工作 。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做好全面調查摸底,加強教育動員,并積極向各普通高中推薦,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升學零放棄 。各普通高中不得拒絕招收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要努力創造條件,便于殘疾學生的在校學習與生活 。7月10日前,各初中學校須將持有殘疾證的考生的升學情況報基教科,9月10日前,各普通高中須將持有殘疾證的新生的學籍注冊情況報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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