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華市磐安縣衛健委定向委培招生錄取流程

按照“填報志愿—擇優選拔—簽訂協議—定向培養”的程序,實行“招生與聘用并軌” 。
(一)招錄
1.定向培養高層次衛生人才程序
(1)按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程序:填報志愿、被醫學院校醫學類緊缺專業錄取;
(2)8月30日前考生執《錄取通知書》和高考成績證明到縣衛健局辦公室報名、登記備案;
(3)組織健康體檢,身體合格;
(4)確定培養對象,向社會公示;
(5)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發放助學金 。
(6)畢業回磐就業 。
2.定向委托培養基層衛生人才程序
(1)按全國統一高考錄用程序填報志愿,定向的大專與本科在同一時間填報志愿(提前批錄取),時間根據全省統一安排 。
特別提醒:定向培養填報志愿后手機務必保持通暢,填報結束當天晚上開始通知到考生個人錄取情況和體檢時間 。(如被錄取參加體檢人員需保持空腹,攜帶身份證、400元體檢費、1寸或2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點集合 )
(2)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所選院校和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高校按本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反饋給縣衛健局 。
(3)根據考生名單組織健康體檢,身體合格者向社會公示3天 。
(4)簽訂定向委托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 。
【2020年金華市磐安縣衛健委定向委培招生錄取流程】(5)委托培養學校錄取,名單抄送縣衛健局、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
(二)招聘入編
1.考生如期畢業,回磐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簽訂事業單位人員就業協議 。
2.參加三年規范化培訓(護理專業除外),取得合格證書;
3.考生必須在畢業后三年內取得相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辦理招聘入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五年(不含規培時間),具體事項在定向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 。三年內未能取得相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不予入編,解除就業協議 。
4.定向培養考生若發生以下情況之一,均視為違約行為 。
(1)不回磐安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
(2)不服從分配或到崗后不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3)畢業后三年內未能取得相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
違約者應當返還各級政府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規范化培訓經費以及支付違約金(具體在培養協議、就業協議和聘用合同中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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