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金東區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 金華開發區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

市區引進的各類人才,其子女入學事項按層級予以分類解決,具體標準為:
(一)市區引進的省特殊支持計劃專家以上的高層次領軍人才,獲國家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人才,市“雙龍計劃”人才、拔尖人才,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允許選擇就讀公辦學校 。
(二)32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以上人員、網絡經濟特殊人才、五大千億產業企業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及其它經市人才部門和教育部門共同認定的特殊人才,其子女在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入學,綜合個人意愿和學校承載能力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一次公辦學校 。
(三)市區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引進的其它普通高校畢業生, 其子女在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入學,已遷入戶籍的,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入學;未遷入戶籍的,實行積分制辦法 。積分制計分由兩部分組成,即基礎分和獎勵分,總積分=基礎分+獎勵分 。具體標準如下:
(1)基礎分
1.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標準:高職高專畢業為10分;大學本科畢業為20分;碩士研究生為40分;博士研究生為60分 。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分 。
2.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得分 。得分標準:中級職稱、技師為10分;副高職稱、高級技師為20分 。按最高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技能等級計分,不累加計分 。
3.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在金華范圍內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每滿1個月,加1分;累計總分不超過30分 。
(2)獎勵分
【金華市金東區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 金華開發區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1.表彰獎勵 。得分標準:在金華市區工作生活期間,獲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10分,最高不超過20分;獲得省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過40分 。在金華市有見義勇為行為的,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布的決定為準,每次加10分 。
2.科技創新 。在金工作期間,取得科技獎一等獎及以上重大創新成果的加30分,取得市級科技獎或在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加20分 。
夫妻雙方可累計計算 。總積分在150分及以上的,其子女在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入學,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一次公辦學校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