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青少年體育大賽成績獎勵辦法 汕頭青少年體育大賽成績獎勵辦法是什么

大賽成績獎
【運動員獎勵辦法】
(1)代表廣東或汕頭參加比賽按獎勵標準計獎 , 以人計獎 。
(2)由省優秀運動隊與其它省市協議并代表其它省市參加比賽 , 按獎勵標準的50% , 以人計獎 。
【教練員獎勵辦法】
(1)代表廣東或汕頭參加比賽按獎勵標準計獎 , 以項計獎 。
(2)由省優秀運動隊與其它省市協議并代表其它省市參加比賽 , 按獎勵標準的50% , 以項計獎 。
(3)單項項目(含2人或2人以上團體):
①屬于以汕頭市組隊參加比賽的項目 , 教練員按獎勵標準的100%計發;
②不屬于以汕頭市組隊參加比賽的項目 , 市級教練員帶訓時間超過一年(含一年)的按獎勵標準的100%計發 , 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按獎勵標準的50%發給 , 不足半年的按獎金總額的25%發給 。獎金計算辦法:獎勵標準÷規定上場人數×帶訓年限百分比 。
(4)集體項目:
①屬于以汕頭市組隊參加比賽的項目 , 教練員按獎勵標準×2倍計發;
②不屬于以汕頭市組隊參加比賽的項目 , 市級教練員帶訓時間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獎勵標準的100%計算 , 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按獎勵標準的50%計算 , 不足半年的按獎金總額的25%計算 。獎金計算辦法:獎勵標準×2倍÷規定上場人數×帶訓年限百分比 。
(5)分配方法:市級教練員按80%計 , 基層輸送教練員按20%計(具體分配比例各單位可按基層輸送教練員貢獻大小進行調整) 。
【所屬市級單位獎勵辦法】
【汕頭青少年體育大賽成績獎勵辦法 汕頭青少年體育大賽成績獎勵辦法是什么】按所屬運動員、教練員所獲獎金總額的20%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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