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汕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從2020年1月份起,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標準 。
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個檔次,不增設繳費檔次,并實行按年度繳納 。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按年繳費,沒有辦理申報手續的,則視為選擇按最低檔次180元/年進行繳費 。
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以下簡稱“困難群體”)可選擇按每年120元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 。從2020年1月起,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我市按每人每年120元標準為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養老保險費,代繳資金由市、區縣財政按1:1負擔,并給予每人每年30元政府繳費補貼 。困難群體選擇按每年18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除代繳部分,其他費用由個人自行負擔;政府繳費補貼按實際繳費(含代繳)檔次的標準執行 。

【政府補貼】
【汕頭市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汕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低檔次標準(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每年600元及以上)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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