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哪些人或其用人單位無須繳納職工生育保險費?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下列人員或者其用人單位無須繳納生育保險費,應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一)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
(三)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并辦理傷殘退休手續的職工;
【汕頭哪些人或其用人單位無須繳納職工生育保險費?】(四)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未達到規定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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