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華市開發區員工子女積分制轉學申請條件

申報對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在開發區注冊納稅的企業工作;
2.與上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及以上 , 且繳納社保六個月及以上(截止當年6月30日)的企業員工 。
【2021年金華市開發區員工子女積分制轉學申請條件】按照《開發區企業員工子女積分入學指標及分值體系表》 , 對申請積分轉學的企業員工各項指標進行量化賦分 。父母雙方均在開發區企業工作的可累加計分 , 其中一方按標準計分 , 另一方只計加分指標積分(由申請人自主選擇) 。但只能由一方提交申請 , 如重復申請將取消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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