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華橋申請離婚登記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華僑應當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為:
(1)本人有效護照;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4)須持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
男女雙方各提交2張2寸(寬3.5cmx高5.3cm)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1.為近6個月內拍攝;
2.正面像 , 頭和臉不歪斜或側轉,頭發不遮擋五官;
3.不戴有色眼鏡、婚紗 , 不戴頭飾、帽子 , 少數民族當事人是否免冠從習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帶上衣;
5.照片應為同一底版 , 背景為紅色;
6.頭部應占照片的2/3 。
【汕頭華橋申請離婚登記材料】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拒絕使用婚紗照、劇照、藝術照、濃妝照、表情夸張及穿戴有損嚴肅性服裝飾物的照片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