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才引進落戶辦理指南 汕頭市人才引進政策

市外遷入汕頭-人才引進
一、辦理條件
具有中國國籍的高層次人才;恢復、加入中國國籍的出國人員、外國人、華僑的高層次人才;港澳居民高層次人才;臺灣居民高層次人才;博士碩士入戶;自謀職業人員可申請入戶 。
二、辦理對象
具有非本市戶籍的居民本人辦理 。
三、辦理要求
申請人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 , 如提供假情況 , 假證明材料 , 申請人需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網上審核通過后 , 須帶齊資料原件到戶籍地窗口核對后 , 才能正式辦理遷移手續 。
四、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 , 材料齊全的,網上審核時限為3個工作日 。特殊情況需要展開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限 。
?網上辦理流程:?

1.本人申請書;
2.《汕頭市高層次人才證書》;
3.接受單位證明;
4.居民身份證;
5.遷出地戶口簿;
6.房屋產權證明或遷入地戶口簿;
7.隨遷配偶、子女、父母的 , 附婚姻狀況證明、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 , 滿十八周歲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讀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學證明;
8.家庭關系不明的 , 需提供關系證明 。
辦理窗口
汕頭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一門式服務大廳
辦理地點:汕頭市龍湖區長平路8號財政大樓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一門式服務大廳4-6號窗口
【汕頭市人才引進落戶辦理指南 汕頭市人才引進政策】辦公電話:0754-88964813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 9:00-12:00  , 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3、9、14、24、28路公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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