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補貼申請指南

補貼對象:應屆高校畢業生
政策受益群體:應屆高校畢業生 。指畢業證發放之日(以畢業證書落款日期為準)起的12個月以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港澳臺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術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畢業生 。不含成人教育類畢業生 。
申請條件:
(1)到江門市小微企業就業,或到我市鎮(街)、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2)按規定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3)勞動者不屬于以下情形:①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雇員;②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③已經實現創業并享受創業扶持類補貼的人員 。
標準補貼:
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總額的50%(不含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給予補貼 。【江門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補貼申請指南】
對高學歷的高校畢業生,相應的提高補貼標準 。其中,對于碩士研究生學歷高校畢業生,按照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總額的80%(不含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給予補貼;
對于博士研究生學歷高校畢業生,按照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總額的100%(不含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給予補貼 。
另外,對于殘疾人高校畢業生,按照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總額的100%(不含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給予補貼 。
補貼期限:
就業地為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鶴山市的,補貼期限最長1年;
就業地為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的,補貼期限最長2年;
享受補貼期間變更就業地的,累計補貼期限按照變更后的就業地計算 。
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
(3)勞動合同(屬服務基層項目的提供服務協議);
(4)屬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的,提供殘疾人證;
(5)個人銀行賬戶 。
申請說明:首次補貼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1年內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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