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江北區2022學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二 )


2. 堅持相對就近入園原則 。幼兒園應遵循服務半徑內區域相對就近原則錄取 。
(二)錄取順序
1、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按以下順序錄取
(1)適齡兒童家庭戶房所在地屬于配套幼兒園本小區范圍 。
第一順序:本小區“房、戶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 。
第二順序:適齡兒童戶籍自出生日起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籍和住宅房均在本小區 。
第三順序:適齡兒童戶籍不在本小區,但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區,且住宅房產權利人僅為父母 。
當同一順序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幼兒園可錄取人數時,按照適齡兒童在本小區戶籍的落戶時間先后、取得房產時間及上述順序錄取 。未錄入幼兒統籌調劑到相對就近的幼兒園 。
(2)適齡兒童家庭戶房所在地不屬于配套幼兒園本小區范圍 。
第一順序:周邊區域內“房、戶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 。
第二順序:適齡兒童戶籍在周邊區域內,且自出生日起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籍和住宅房均在周邊區域內 。
第三順序:適齡兒童戶籍不在周邊區域內,但家庭住宅房在周邊區域內,且住宅房產權利人僅為父母 。
(3)適齡兒童戶籍在江北區范圍 。
第一順序:適齡兒童戶籍在配套幼兒園本小區范圍內,且本小區內無住宅房 。
第二順序:適齡兒童在江北區有戶籍,家庭無住宅房 。
第三順序: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 。當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數多于招生計劃數時,在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前提下,以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序 。
2、非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按以下順序錄取
第一順序:周邊“房、戶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 。
第二順序:周邊有江北區戶籍無家庭住宅房的適齡兒童 。
第三順序:周邊非江北區戶籍有家庭住宅房的適齡兒童,住宅房產權人僅為父母 。
第四順序: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 。
四、工作要求
◆ 統籌協調各類需求 。各園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的子女入園按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對家中無人照顧的殘疾人的子女予以照顧 。
◆ 嚴格按計劃招生和編班 。各幼兒園的招生計劃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均須按計劃進行招生,不得擅自改招、擴招 。如需調整招生計劃,須提前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調整原因和方案,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招生;同時按規定年齡分班、控制班級學額,平均班額不超過30 人 。嚴禁存在幼兒園小班班額超過 35 人,或中大班班額超過40 人的超大班額現象 。
◆ 建立登記制度 。幼兒園要為新入園幼兒建立“一生一案”入園檔案及學前教育電子學籍,及時準確錄入,完善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中的相關內容 。
◆ 規范招生行為 。幼兒園在招生過程中不得對適齡兒童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和變相測試 。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含寒暑期、節假日、托管服務等),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掛鉤的報名費、贊助費等 。
◆ 現場驗證資料準備 。江北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時須隨帶戶口簿、房產證、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等證件,非江北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時須隨帶出生證、父(母)的相關社保證明、戶口簿、房產證(或父母雙方的居住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等證件 。
◆ 區教育局招生辦做好全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管理、協調、統籌與監督 。各幼兒園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宣傳招生政策,認真做好報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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