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住房 江門安居房申請指南

【江門市住房 江門安居房申請指南】一、申請條件
申請應屆畢業生“青年安居計劃”住房,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學)應屆畢業生(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含本科及大專畢業生) 。
(二)在本市區(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經適房等) 。
(三)申請人在居住青年安居住房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政府任何形式人才住房補貼 。
(四)申請人只能申請一間青年安居住房,不能重復申請 。
二、申請材料
申請租賃青年安居住房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 。
(二)申請人填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青年安居計劃”住房申請表》
(三)申請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或所在學校提供的應屆畢業生書面證明 。
(四)申請人名下在江門市區內《個人房屋登記查詢結果》(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開具方法: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或市區各公共服務中心查詢打印) 。
三、申請流程
申請租賃青年安居住房需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請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等相關證明資料掃描后,發送到共青團江門市委員會郵箱(jmtwxsb@163.com) 。
(二)審核 。團市委自收到申請資料后聯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審核完成后,團市委在《申請表》上加具意見并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送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三)分配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自收到團市委送交的材料5個工作日內,出具《江門市區青年安居住房租賃通知書》,并將申請人資料整體移交江門市市區公房管理中心后,通知申請人到江門市市區公房管理中心辦理租賃手續(簽訂租賃合同和物業管理協議) 。申請人辦好租賃手續后,分別自行前往供電、供水、供氣等部門辦理用電、用水、用氣手續 。
申請人辦理租賃手續須持以下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2.申請人的建設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
四、申請地點
共青團江門市委員會郵箱:jmtwxs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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