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創業租金補貼申請 珠海創業租金補貼申請條件

補貼對象:初創企業創業者 。
補貼條件:初創企業創業者在本市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業 , 且正常經營 , 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就業登記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
補貼標準:
1.本市戶籍復退軍人 。按租賃經營場地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貼 30 元(不足1個月不計算;租金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 , 按實際數計算 , 每月補貼不超過800元) , 每年最高補貼9600元 , 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
2.其他人員 。按租賃經營場地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貼30元(不足1個月不計算;租金標準低于補貼標準的 , 按實際數計算 , 每月補貼不超過667元) , 每年最高補貼8000元 , 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
申請材料:
1.單位申請表;
2.繳納租金憑證(發票、收據或銀行流水賬)復印件;
3.場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應與注冊登記地一致);
4.申請人身份證或相關身份輔證材料(本市戶籍復退軍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士官退出現役證》由經辦機構核查 , 無需申請人提供);
5.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
6.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申請人納稅或繳納社會保險費銀行賬戶復印件 。
營業執照由經辦機構核查 , 申請人無需提供 。
租賃住宅的同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復印件 。
上述材料首次申請補貼時全部提供 , 以后申請補貼只需提供1、2項(變更租賃經營場地的 , 需提供1、2、3項材料) 。
申請時間和程序:半年或每年申請一次 。半年或年度結束后的6個月內 , 向注冊登記地所在區經辦機構申請上半年或上年度租金補貼 。
【珠海創業租金補貼申請 珠海創業租金補貼申請條件】其他:同一申請人同時租用多個場地的 , 只能選擇其中一個享受租金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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