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什么細節 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什么

【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什么細節 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什么】1、買賣合同雙方的身份應合法:在購買商品房時 , 一定要以自己的名義 , 如和他人共買 , 最好共同作為買受人在購房合同上簽字 。同時 , 雙方應約定產權比例 , 以免事后產生糾紛 。在購買前應仔細審查對方是否為開發商 , 開發商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預售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俗稱“五證”)是否齊備有效 。必要時 , 應查看開發商營業執照副本 , 審核是否通過當年年檢以及是否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 。
2、不要輕易相信廣告和樣板房:開發商往往在廣告中大肆宣傳房屋的種種“優勢”和價格的“低廉” , 對房屋極力包裝 , 往往交房后才發現實際情況和廣告中的描述相去甚遠 , 因此 , 簽合同時應盡量將廣告中的內容寫入購房合同或作為合同附件 , 這樣有利于制約開放商 。不要“迷戀”開放商展示的樣板房 , 而放松了對房屋問題的審查 , 樣板房和實際差距頗多 , 為防糾紛 , 建議將樣板房用拍照、錄像等形式予以固定 , 以保證將來出現問題時索賠有據 。
3、正確理解認購書的性質:時下的商品房銷售中 , 流行著一種在正式簽訂買賣合同之前簽訂認購書的做法 , 同時交納一定數額的認購金或定(訂)金 。對于認購書的性質問題 , 依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 , 在具備一定條件的情況下 , 認購書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 同時 , 在認購書中應明確所交的認購金是“定金”還是“訂金” , 定金在不買房時會喪失 , 開發商毀約時須雙倍退還 , 而訂金在不買房時可以要求退還 , 買房時直接沖抵購房款 。
4、對購房合同的每個條款仔細審核:現在開發商使用的一般都是政府部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 , 相對來說對雙方都比較公平 , 但應當特別注意付款、面積、物業管理等條款 。在按揭方式付款的情況下 , 應約定如果銀行按揭失敗 , 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該退還買方所付全部款項等內容 。對房屋面積應約定清楚 , 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的比例、誤差處理方式等 。對物業公司的選聘應確定 , 以防止更換物業公司增加物業管理等費用 。
5、防止開發商在簽字蓋章時偷梁換柱: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 , 開發商往往會要購房者先簽字 , 自己后蓋章 , 這種做法對購房者非常不利 , 特別是遇到一個缺乏誠信的開發商 , 風險更大 , 所以應堅持開發商先蓋章后簽字 , 實在不行應同時進行 , 簽字時不留空白處 , 加蓋騎縫章 , 以防止開發商偷梁換柱 , 否則 , 一旦交了首付款 , 就會受制于人 。同時 , 對方的印章一定要是開發商的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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