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醫療報銷比例 珠海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珠海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一)普通門診統籌
在選定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就醫時,發生的符合支付范圍內的門診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70%(其中簽訂家庭醫生付費服務包協議的提高到75%),個人自付30% 。經同意轉診或在市內其它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的,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社保年度內轉診及急診待遇支付限額合計為1500元(含自付部分) 。
(二)門診特定病種(中額費用門診病種、高額費用門診病種)
中額費用門診病種:
①市內待遇:
2016年5月1日開始不再認定高血壓和糖尿?。ㄏ路Q兩?。╅T診特定病種 。
沒有認定過“兩病”病種的參保人,直接到門診統籌及所屬三師團隊簽訂“兩病”管理協議,在簽約機構發生的門診核準醫療費用直接聯網結算,由統籌基金支付70%(其中簽訂家庭醫生付費服務包協議的提高到75%);按分級診療程序轉診到二、三級醫院門診就醫的,參保人先現金墊付后回簽約機構報銷,發生的核準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50% 。
原已認定“兩病”病種的參保人,選擇門診統籌及所屬三師團隊簽訂“兩病”管理協議的,報銷比例同上,簽約后解除協議或辦理常住異地手續的,不再享受“兩病”門診病種待遇 。
②市外待遇:
a.常住異地、市外轉診和市外急診的門診特定病種醫療費用按本市門診特定病種費用報銷規定執行 。
b.未經核準到市外醫療機構就醫,中額病種門診費用自理,高額病種門診核準醫療費的基金支付比例為50% 。
c.享受特定病種待遇的參保人短期離開(1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我市,經書面報社保經辦機構備案后,短期離開期間發生的門診特定病種費用可按市內就醫規定予以支付,同時間段內,在市內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提前回我市的,應書面辦理取消備案手續(離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不能提前注銷) 。短期外出手續一個自然年度只可辦理一次 。短期離開需選擇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 。
(四)門診專項
②市外轉診住院:支付比例在市內住院的基礎上降低2個百分點 。
③市外急診及常住異地住院的支付比例同市內住院 。
④單價在2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費個人先自費10%,剩余部分支付70% 。
⑤未辦理市外轉診手續,到市外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核準費用(含材料費)支付比例為60% 。
(六)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珠海社保醫療報銷比例 珠海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1.自付部分補償:參保人社保年度內發生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住院核準醫療費用,累計自付1萬元以上部分由補充醫保資金支付80%;其中困難群體參保人自付部分無起付線,支付比例為95% 。
困難群體是指本市戶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本市就讀的市外戶籍低保家庭大學生;基本救助對象 。
2.高額費用補償:參保人社保年度內累計住院核準醫療費在40萬元以上,60萬元以內部分由補充醫保資金支付80%;自付部分補償和高額費用補償無需另行申請,住院結算時符合條件的直接支付 。困難群體參保人社保年度內累計住院核準醫療費用,在高額費用補償起賠以上的部分,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支付比例為95% 。連續參保繳費時間不足一年的困難群體,社保年度內累計住院核準醫療費用限額20萬元(含20萬元),支付比例為95% 。
3.自費項目補償:參保人社保年度內發生的補充醫保特定重大疾病自費項目費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內部分由補充醫保資金支付80% 。自費項目補償:參保人患惡性腫瘤、惡性血液病等22種病種并使用適應癥對應的自費藥時,需要到我市三級醫院申請,申請通過后在二級以上定點醫院發生的費用可以直接聯網結算,無法聯網結算及申請通過前的費用需提供發票原件和費用清單到社保經辦機構前臺報銷 。二級以下醫院發生的費用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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