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合法穩定就業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在珠海市合法穩定就業的居民,可以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粵省事”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業務,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可申領居住證 。
二、辦理材料
(一)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辦理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二)居住證數碼相片回執;
(三)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業務時,應當同時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及有效聯系方式;
(四)1.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房產證;購房合同;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單位/學校開具的住宿證明;社區開具的《實有人口信息采集表》等)
2.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開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等 。)
注意:該證明材料上一定要有詳細的地址!
三、辦理流程
1.網上辦理流程
(1)填表審核
申辦人在窗口領取并填寫《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
(2)領取憑證
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放《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
(3)領取證件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
四、辦理時限與費用
1.辦理時限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后,需由公安機關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 。核實通過后,申領或補領、換領居住證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
2.辦理費用
【珠海合法穩定就業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首次申領免收卡體工本費;選擇郵政寄遞服務需要繳納郵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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