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溫州洞頭區中小學教師定向招生計劃及報名方式


●我區定向培養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 。具體流程如下:
1.填報志愿 。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具體要求參照承辦院校的招生計劃 。
2.面試和體檢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關承辦院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洞頭區教育局根據相關名單進行考生戶籍審核,組織考生面試和體檢 。
3.公示 。對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洞頭區范圍公示3天 。
4.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洞頭區教育局商同區人力社保部門后,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承辦院校 。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
5.錄取 。承辦院校在全省統一規定時間內,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 。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相關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
6.備案 。錄取結束后,相關高校需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
●協議內容
1.申報初中社政學科教師崗位的,畢業后分配到洞頭區轄區學校任教 。
2.定向培養教師須在洞頭學校服務不少于15年 。
【2021溫州洞頭區中小學教師定向招生計劃及報名方式】3.錄取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由區財政給予全額或部分補助,采用入學時由學生繳納、畢業到崗后補償的形式落實,其中學費和住宿費憑發票按實報銷,生活費按1萬/年標準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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