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高齡老人津貼首次申領辦理流程及時間 汕頭高齡老人津貼首次申領辦理流程

高齡老人津貼新增老人申請辦理流程
*新增老人是指首次列入領取高齡津貼的老人,即發放當年度年齡滿80周歲的老人 。
1.申請:
(1)新增老人可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
(2)申請人需提供下列相關證件和材料:①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與身份證不一致的,以戶口簿為準);②《汕頭市高齡老人政府津貼新增老人審批表》一式三份;③以申請人為開戶人的指定金融機構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
(3)申請人因身體原因確實不能自行提出申請的,可委托其成年的直系親屬、配偶代為申請,但需提交申請人本人的授權證明和本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4)對申請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監護人需提交監護人和被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由村(居)民委員會調查核實、簽名確認 。
2.受理:村(居)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高齡津貼申請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受理 。
3.審核:村(居)民委員會受理后,將申請人證件、材料報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
4.審批: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縣)民政局審批 。
5.本年度啟動高齡津貼辦理流程前戶口遷移或已過逝老人,不予發放高齡津貼;申請后戶口遷移或已過逝老人,只要符合審批條件,給予發放當年度高齡津貼 。
6.上一年度在本市其他區(縣)領取高齡津貼的老人,本年度啟動高齡津貼辦理流程前戶口遷移至本市內新的區(縣)的,由本人向現戶口所在區(縣)按新增老人的流程辦理 。確需核實的,由現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負責調查 。
7.上一年度享受低保待遇并領取高齡津貼的老人,本年度啟動高齡津貼辦理流程前已不再享受低保待遇的老人,按新增老人的流程辦理 。
【汕頭高齡老人津貼首次申領辦理流程及時間 汕頭高齡老人津貼首次申領辦理流程】8.符合領取高齡津貼條件,因本人或監護人等未申請導致一直未領取高齡津貼的老人,可按新增老人的流程申請辦理,之前符合領取條件的各年度高齡津貼不予補發 。
tips:80周歲以上五保低保老人高齡津貼的發放不用另行申請,采取在五保低保金帳號中直接增發的形式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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