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 江門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答:外地人在江門辦理身份證需要的資料分情況而不同 。異地受理的業務范圍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或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業務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與人口信息系統中登記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難以確認身份等情形除外 。
滿期換證以及補領身份證的所需材料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未滿16周歲由監護人攜同前往申請換領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等) 。
一、外地人換領身份證申請材料
1.原居民身份證
2.本人的《廣東(江門)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 。(本人相貌變化不大,2年內在同一受理機關已提交相片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無需提交,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辦理 。)
3.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由江門市簽發(簽注)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江門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就業證明;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讀的,提供在我市就讀的證明(如學校證明、學生證、學籍證明等);
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數相關材料 。
二、外地人補領身份證申請材料
1.居民戶口簿 。屬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原件)和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原件或復印件 。復印件需加蓋集體戶所在單位公章或戶籍所在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居民戶口簿丟失的,可以交驗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身份證件之一 。)
2.本人的《廣東(江門)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 。
3.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由江門市簽發(簽注)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江門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就業證明;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讀的,提供在我市就讀的證明(如學校證明、學生證、學籍證明等);
【江門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 江門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數相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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