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臨高中小學開學返校疫情防控要求

臨高中小學開放返校
一、開學時間
各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縣中等職業學校9月13日注冊報名 , 9月14日正式開學(開園) , 校外培訓機構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
二、返校條件
一、省內旅居史師生員工
(一)開學前7天內有省內中高風險區旅居史及三亞、樂東、儋州3個市縣的師生員工暫緩返校 。返校時出發地為非中高風險地區 , 返校后7天內出發地被劃定為中高風險地區或低風險地區的 , 需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社區及學校(幼兒園)報備 , 按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
(二)有省內涉疫市縣低風險地區旅居史師生員工進入前72小時內兩次核酸檢測 , 結果陰性者 , 在查驗身份證、健康碼、行程碼無異常后 , 可進入我縣 , 進入后要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社區及學校(幼兒園)報備 , 并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學校核驗后可返校 。
(三)其他無疫區市縣旅居史師生 , 在提供進入前48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 并查驗身份證、健康碼、行程碼無異常后 , 可以進入我縣 , 進入后要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社區及學校(幼兒園)報備 , 并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學校核驗后可返校 。
二、省外旅居史師生員工
(一)開學前7天內有省外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師生員工暫緩返校 。返校時出發地為非中高風險地區 , 返校后7天內出發地被劃定為中高風險地區或低風險地區的 , 進入后要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社區及學校(幼兒園)報備 , 按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
(二)開學前7天內有省外低風險區、無疫情地區旅居史的師生員工 , 需于正式開學之日起提前7天返回臨高 , 在臨高完成7天居家健康監測 , 并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學校核驗后可返校 , 開學后3天內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
(三)目前滯留在省外的師生員工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7天返回臨高縣的 , 需向學校(幼兒園)提前報備 。返回臨高后 , 原則上補齊7天居家健康監測 , 且本人符合返校條件的 , 方可返校 。
(四)省外來(返)臨高師生員工 , 在提供48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查驗身份證、健康碼、行程碼無異常后 , 現場進行一次抗原檢測 , 檢測結果為陰性后可進入我縣 , 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的 , 將按照規定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處置 。進入后要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社區及學校(幼兒園)報備 , 并嚴格落實3天居家健康監測 , 完成3天內2次核酸檢測 。省外師生人員入島后在其他市縣停留滿3天的 , 按照省內人員來(返)臨高的政策執行 , 不滿3天的 , 嚴格落實3天居家健康監測 。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者按第九版防控方案規定執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費用自理 。憑以上所有核酸報告學校核驗后可返校 。
三、其他返校人員
(一)曾擔任志愿者從事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職員工 , 按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完成相關管控措施后返校 。
(二)師生員工判定為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經定點醫院或方艙醫院治愈出院或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 , 再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后方可返校 。返校后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皮疹、腹瀉等臨床表現 , 需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并按規定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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