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保障房申請條件2021價格 廈門保障房申請條件

保障性租賃房(廉租房)(具體以批次方案要求為準)
(一)申請承租保障性租賃房須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 , 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 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3.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準或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4.申請家庭資產在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以下;
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 , 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的且符合前款第2項、第3項和第4項規定條件的可獨立申請 。
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應當共同申請(監護人屬于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等非自然人情形的 , 由履行監護職責的單位、社區居委會或民政部門出具監護證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得申請保障性租賃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
2.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五年的 。
3.作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年的 。
4.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 。
5.已領取住房貨幣化補貼未退還的 。
6.市人民政府規定不得申請的其他情形 。
(三)申請保障性租賃房的申請家庭 , 由申請人提出申請 , 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 。申請人及其配偶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或收養關系的具有本市戶籍的家庭成員 , 也可共同申請 。共同申請人已婚的 ,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 。申請家庭成員的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當合并計算 。戶籍因就學遷入本市的 , 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戶籍時間 。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的 , 仍可參與共同申請 。
保障性商品房(保商房)(具體以批次方案要求為準)
(一)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當在本市無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 , 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 申請人本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
2.單身居民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 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 。
3.申請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或者具有國(境)外學士及以上學位 , 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含可對應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 , 或者具有技師職業資格 , 不受取得本市戶籍、家庭成員取得本市戶籍的人數以及年限的限制 , 但在申請前申請人需在本市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60個月且申購時仍在保 , 發生中斷情況的累計不超過6個月且相應的月份不計在內 。申請人單身需年滿30周歲 。
4.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骨干人才 。
5.經市人民政府臺港澳事務辦公室認定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申請家庭 。具體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由市人民政府臺港澳事務辦公室另行制定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得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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