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積分入學申請積分居住時間不確定怎么辦

居住時間申請指標無需申請人提供,以公安居住登記信息系統為準 。有中斷的,每滿12個月按1年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分,每滿30天,按1個月計算 。
積分申請時間
積分落戶應用受理時間: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節假日除外) 。
積分入學應用受理時間:2020年3月1日至4月10日(節假日除外) 。
積分申請材料
【2020杭州積分入學申請積分居住時間不確定怎么辦】

2020杭州積分入學申請積分居住時間不確定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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