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使用全國住房公積金平臺辦理異地轉移業務?

職工如何申請使用“平臺”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答:使用平臺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職工可以分兩種情形提出申請:
【如何申請使用全國住房公積金平臺辦理異地轉移業務?】(一)外省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上海 。即原在外省市工作的職工到上海工作并建立勞動關系,并在上海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即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上海公積金中心)申請將以前在外省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上海 。辦理申請地點為上海公積金中心各區管理部 。職工申請時應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填寫《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 。經審核符合受理條件的,上海公積金中心通過平臺將職工信息傳遞至外省市公積金中心 。在收到外省市公積金中心轉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后,將其計入職工在本市設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結果 。

(二)上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到外省市 。即職工勞動關系遷出上海,且已與外省市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即可在當地向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申請上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外省市 。職工申請所需材料,根據外省市公積金中心的規定提供 。上海公積金中心通過平臺收到外省市公積金中心傳遞的函件后進行審核確認,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外省市公積金中心 。
注:信息來源上海公積金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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