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前父母給子女的財產視為對子女的贈與,是屬于個人婚前的財產,離婚的時候不參與分割 。
【離婚前父母給的存款是共同財產嗎】【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前父母給子女的財產視為對子女的贈與,是屬于個人婚前的財產,離婚的時候不參與分割 。
【離婚前父母給的存款是共同財產嗎】【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