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信用證的流程

【國內信用證的流程】1、買賣雙方簽定購銷合同,貨款支付方式采用國內信用證;
2、買方向開證行申請開立國內信用證;
3、開證行受理業務向通知行開立國內信用證;
4、通知行收到國內信用證后通知賣方;
5、賣方收到國內信用證后,按國內信用證條款規定發貨;
6、賣方發貨后備齊單據,向委托收款行交單;
7、延期付款信用證,賣方可向議付行申請議付;
8、委托收款行或議付行將全套單據郵寄開證行,辦理委托收款;
9、開證行收到全套單據、審查單證相符后,向委托收款行或議付行付款或發出到期付款確認書;
10、開證行通知買方付款,并將單據交予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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