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什么證明

需要身份證,戶口本,能夠證明變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給孩子更改姓名只需要提供申請 , 戶口本以及姓名更改的相關證明就可以了,辦理的流程也是比較簡單的 。但是如果孩子已經年滿18周歲,就可以自己向戶口登記機關變更登記 。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改名字需要什么證明】①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②戶口本;
③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審批→辦理 。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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