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的新規定有哪些

如果地下車位(庫)建筑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 , 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范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 。法律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可以單獨轉讓的地下停車庫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不隨同轉讓的,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中載明;沒有載明的,視為一并轉讓 。也就是說,在房屋買賣合同中 , 開發商必須申明該小區里的地下停車位(庫)的產權屬于單獨轉讓,不隨房子一起賣 。如果沒有類似的文字說明,地下停車位應當歸業主按份共有,其利益也歸業主 。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車位、車庫的歸屬】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
【地下車位的新規定有哪些】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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