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的抗辯權如何行使

抗辯權是因請求權人請求權利 , 義務人有權拒絕其請求的權利 。通俗的講,對方要求你做什么,應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對方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義務,你可以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 。這就是抗辯權 。在建筑工程領域 , 承包人的抗辯權可以分為三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是暫停施工或者工期順延,對方未足額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合同提供施工條件,就可以行使此權利;
第二種形式是拒絕交付工程,對方沒有付款,你可以不交工程;
第三種形式是拒交工程資料,在建設工程取得驗收備案證 , 必須由施工方提交相應的資料,如果對方沒支付工程款 , 可以拒交資料 。
【工程承包人的抗辯權如何行使】既然是一種權利,自然就有權利存在的條件 。不存在行使權利的條件就行使權利,就構成違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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