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婚姻登記處電話 宜昌結婚登記線下辦理指南2024

宜昌婚姻登記處電話 宜昌結婚登記線下辦理指南2024

宜昌結婚登記線下辦理指南
一、辦理結婚登記須知
雙方均非湖北省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 , 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結(離)登記 。
一方或雙方為湖北省戶籍的 , 可以在本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 。

一方為軍人另一方為非軍人的 , 可在現役軍人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在非軍人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提示:本服務只適用于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 。
二、辦理結婚登記需符合的條件

1.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男女雙方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雙方自愿結婚 。
三、辦理結婚登記所需材料

1.戶口簿;當事人無法出具戶口簿的,可提供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 , 需提供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和加蓋單位印章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
2.身份證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3.三張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4.現役軍人還需攜帶軍人證件、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
注意:
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應當先到公安部門更正 。
四、宜昌各地婚姻登記處信息
【宜昌婚姻登記處電話 宜昌結婚登記線下辦理指南2024】圖片來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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