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紹興諸暨城區初中招生政策信息 諸暨中學招生政策

2024年紹興諸暨城區初中招生政策信息 諸暨中學招生政策

諸暨市2024年城區初中新生招生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4年暨陽街道、浣東街道、陶朱街道(西湖小學、明德小學、陶朱小學、城西小學、三益小學)轄區內小學(以下統一簡稱“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以及非城區小學就讀但擁有城區初中學區戶籍且申請回戶籍地就讀的應屆畢業生 。具體分三類:
第一類:具有城區初中學區戶籍的;
第二類:父母或本人擁有城區初中學區產權房的(以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為準,下同);
第三類:除第一、二類對象外的其他畢業生 。該類對象主要由小學所在街道的城區初中對應招生,超出學額時由局統籌安排 。
考慮到辦學歷史等原因 , 暨陽初中仍招收屬陶朱街道原城西片戶籍(集體戶籍、掛靠戶籍除外)且有就讀意愿的小學畢業生;浣紗初中仍招收暨南街道新光村、暨南新村、城新村、三江新村以及開化江以南與西區域戶籍(集體戶籍、掛靠戶籍除外)且有就讀意愿的小學畢業生;2024年 , 暨南街道暨南小學畢業生仍歸入城區初中招生范圍,并納入暨陽街道片區范圍 。
【2024年紹興諸暨城區初中招生政策信息 諸暨中學招生政策】非城區小學畢業但入學對象父母或本人擁有城區初中學區產權房等入學條件的在城區小學畢業生招錄完成后視學額情況招錄 。
二、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
注:友誼社區為暨陽初中和崇真初中的統招區 。鴻程社區部分(五泄江以東部分)、涌金社區、龍山社區、城西新村、西湖村2024-2026學年為暨陽初中和崇真初中統招區,2027學年開始劃歸崇真初中 。


三、招生辦法
(一)預報名登記
入學對象監護人下載“浙里辦”APP并注冊登錄,定位到“諸暨市” , 搜索“學在諸暨”后點擊“我要辦”頁面中“小學/初中報名”,根據自身意愿選擇公辦或民辦學校 , 并按選定類別完成信息填報 。
預報名時間為6月14日上午9:00開始至6月19日24:00 。報名類別及信息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更改,報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
預報名時入學對象監護人須仔細閱讀有關招生要求,按要求準確填寫和核對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后再行提交 。對預報名中提交的信息,若發現存在信息虛假、偽造等情況的,一律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統一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
各類入學對象需填寫和提供的具體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類
(1)入學對象戶籍信息;
(2)父母身份證信息 。
2.第二類
(1)入學對象戶籍信息(若戶籍信息無法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還需提供關系證明);
(2)父母身份證信息;
(3)房產權證信息(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還需提供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證信息) 。
3.第三類
(1)城區小學畢業的本市戶籍對象
① 入學對象戶籍信息;
② 父母身份證信息 。
(2)城區小學畢業的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
① 入學對象戶籍信息(若戶籍信息無法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還需提供關系證明);
② 父母身份證信息;
③ 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證信息 。
(二)組織錄取
對預報名情況進行審核并按以下程序組織錄?。?
1.第一類對象按劃定學區優先保證入學 。若該類對象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住、戶一致”的優先招錄 。若該類對象未按時報名,則統籌安排到城區學額未滿的學校入學 。

2.第二類對象在第一類對象招收完畢后有剩余學額的學校再進行招錄 。該類對象按取得房產權證時間先后順序依次招錄 。因學額已滿而無法入學的該類對象 , 由局統一調配到有剩余學額的學校 。
3.第三類對象在第二類對象招收完畢后有剩余學額的學校再進行招錄(其中符合條件的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由局統一調配) 。屆時局將根據招生計劃、有關政策規定及各校預錄取情況,公布各校剩余學額數 。該類對象可根據公布的信息,填報1所有剩余學額的城區初中的就讀志愿(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若填報數未超過學校剩余學額的,則全部錄取;若超過學校剩余學額的,則由電腦派位確定 。
4.放棄民辦學校錄取資格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要求回城區初中就讀的學生,在招錄完前三類學生后統籌安排到學額未滿的學校 。
(三)公布錄取結果
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公布招錄結果 。各校要及時公布招生錄取結果 。入學對象監護人可通過“浙里辦”平臺查詢招錄進程,7月15日開始可查詢錄取結果 。
四、有關說明
(一)關于戶籍、房產類入學的說明
1.戶口遷入及產權證取得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 。
2.集體戶籍、掛靠戶籍入學 ??紤]到政策的延續,2012年6月21日前已登記的集體、掛靠戶籍入學對象視作第一類;2012年6月21日以后登記的,統籌安排到學額相對寬松的學校 。
3.拆遷安置家庭子女入學 。因城市建設等涉及住房拆遷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征收安置協議等相應依據,并參照原戶籍(產權房)類入學條件在征收房屋所在區域對應的學校申請入學,也可在安置地按戶籍(產權房)類條件申請入學 。具體入學對象以拆遷安置時相關會議紀要為準(2022年拆遷安置家庭子女指2022年7月15日前出生的對象) 。

4.關于以房產作為入學依據的說明 。商鋪、寫字樓、倉庫、車庫等非住宅性房產或酒店式公寓、小產權房等 , 不能作為產權類入學依據 。入學對象本人或父(母)與他人共同擁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額明確在50%及以上的 , 相應房產可作為入學依據 。僅以產權房作為入學依據的,同一房產(含共有房產) , 三年內只能接收同一戶家庭子女就讀 。
入學對象父母申請租住的政府廉租房,可作為入學依據,在對應學區持有房產權證的入學對象招錄后再予以招錄 。
(二)關于特殊群體入學的說明
1.政策性安置對象子女入學 。“人才綠卡”持有者子女、當年軍轉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對象,按相關優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學 。
2.港澳臺同胞、僑胞子女入學 。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根據父母(或本人)擁有的學區產權房或按第三類對象予以招錄 。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根據“先評估后安置”“普通學校優先”“就近方便”“應入盡入”的原則分類安置 , 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實現“全覆蓋、零拒絕” 。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適齡中度智障兒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入學,適齡中度聽障兒童少年到紹興市聾啞學校報名入學,適齡中度視障兒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實施送教上門服務 。
4.“長幼隨學”需求對象入學 。為支持國家優化生育政策 , 解決因孩子在不同學校就讀帶來的家長接送難題,在符合入學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前提下,經家長申請,同一家庭的孩子可安排在同一所公辦學校就讀,也可轉學至有空余學位的其中一個孩子所在的公辦學校 。
5.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 。申請就讀我市初中學校的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其父母(或監護人)或本人需持有我市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非我市城區小學畢業的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城區范圍內經商務工、符合在我市就讀條件的,統籌安排到城區初中外相對就近的初中學校就讀 。
上述對象自愿選擇民辦學校報名就讀的 , 與其他選擇民辦的學生同等對待 。
(三)網上報名補充說明
本市小學畢業無法完成網上預報名的各類特殊群體和非我市小學畢業申請來我市就讀初中的對象,請于6月16日前登錄“浙里辦”先進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流程詳見附件2),監護人也可攜帶入學對象家庭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入學條件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于6月16日到就讀小學(非城區小學畢業的到暨陽街道江東小學<暨陽街道西施大街106號>)進行現場預報名 。
附件:
“浙里辦”網上報名流程圖
“浙里辦”信息采集流程圖
注:“信息采集”僅限以下兩類情形:1.諸暨市外小學畢業申請來我市就讀初中;2.本市小學畢業無法進行網上預報名 。其他對象無須填報 。
諸暨市2024年城區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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