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樓區小升初錄取辦法文件 南京市鼓樓區小升初錄取辦法


2024南京鼓樓區小升初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其中,在區內小學就讀的由現就讀小學組織升學報名;跨區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跨區就讀的南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接洽單》、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等有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升學登記手續 。
(二)公辦初中招生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 , 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的 , 可正常在施教區初中入學 。原則上在初中招生戶籍審查認定工作開始的一年前須辦理好上述相關手續 , 并實際居住 。每套住房原則上只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初中就讀(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同胞兄弟姐妹除外) 。
(1)施教區內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 , 屬下面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也可在施教區初中就讀:
①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區常??,另噎h絞竅忠劬?、务农、非南京户籍或除rň擁惹榭齙?
②父母離異,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一方(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畢業生的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并在施教區常?。?其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
④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戶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處(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房產并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
(2)戶籍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①拆遷家庭子女入學:
原住在我區的畢業生,其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安置新房或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畢業生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已安置新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新安置房屋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②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依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不參加熱點公辦初中的電腦派位:
未按要求及時報名或辦理升學登記手續的;畢業生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的;戶籍與實際常住地或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不一致的;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它特殊情況 。
(3)凡戶籍審查認定工作結束后發生的變動,不作為畢業生可否正常在施教區初中入學的依據 。

2.公辦初中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入學
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24]6號)文件精神,繼續推行熱點公辦初中空余學額電腦派位 。全區初中新生統一報名登記結束后,區教育局根據初中招生計劃及新生報名情況,確定并公布有空余學額的公辦熱點初中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戶籍、在寧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 。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本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方可提出就學申請,登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需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3)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4)就讀本區小學的學籍卡(含全國學籍號)和小學生素質報告書 。
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待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學生學位派定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指定公辦初中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報名 。若外來務工人員在為其隨遷子女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將不予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

(三)民辦初中招生
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24〕6號)文件精神,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同步登記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 。各民辦初中的招生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 。民辦初中嚴格按照核準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 。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 。民辦學校應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
(四)電腦派位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如有參加電腦派位意愿,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于6月7日至8日申請填報電腦派位志愿表 , 逾期未報名的不得補報 。在區內各小學就讀的在現就讀小學填報,跨區就讀的到登記報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填報 。
【南京市鼓樓區小升初錄取辦法文件 南京市鼓樓區小升初錄取辦法】符合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條件的應屆鼓樓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可在實施電腦派位的區內熱點公辦初中、民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小升初)中最多選擇2所學校報名 。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直升的學生,可在其他民辦初中、熱點公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中最多選 1 所報名 。凡經審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區內熱點公辦初中電腦派位 。派位結束后,學生如果被電腦隨機派中(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時,報名的學生視同派中),需在7月5日17:00前到派中學校現場確認,并完成后續相關手續 。如果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 。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 。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時,家長可自愿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派位 。錄取后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也不得回施教區公辦初中就讀;被派中后選擇放棄的,原施教區學位不再保留 , 一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參加報名未被派中的學生,原施教區學位保留 。
(五)政策照顧對象
依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以及從事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等其他符合現行優待政策的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對鼓樓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 。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政策照顧對象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 , 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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