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公辦幼兒園學區劃分 2024金華浦江縣公辦幼兒園招生

浦江縣公辦幼兒園學區劃分 2024金華浦江縣公辦幼兒園招生

一.2024浦江各公辦幼兒園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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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浦陽街道公辦幼兒園招生辦法
(一)招生流程
1. 6月14至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 第一、二批招生報名 。家長攜帶戶口簿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在服務區對應的幼兒園報名 。錄取幼兒在6月18日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長 。
2. 6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 新華幼兒園、浦陽幼兒園、機關幼兒園第三批招生報名,搖號對象到意向幼兒園報名 。6月28日新華幼兒園、浦陽幼兒園、機關幼兒園進行電腦隨機派位 。

3. 6月29至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浦陽街道其他公辦幼兒園(馬良、月泉、南苑、翠湖、白林、文華園區) , 面向社會適齡幼兒招生(含非浦江戶籍適齡幼兒),應招盡招 。家長攜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到幼兒園報名 。錄取幼兒在7月2日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長 。
(二)招生對象
1. 小班招生年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幼兒 。
2. 招生對象:按以下批次依次錄取 。
(1)第一批
①根據政策承接世居生源(新華幼兒園承接城北世居生源、浦陽幼兒園承接城西世居生源、機關幼兒園承接城南世居生源、月泉幼兒園承接城東與五里世居生源);列入政策性照顧的入學對象(根據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部門出臺的有關政策,經縣有關主管部門和教育局研究同意后 , 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

②戶籍在招生服務區(以2023年秋季招生范圍為準,具體見各幼兒園招生公告,下同)內的適齡幼兒 。
(2)第二批
父母(監護人)在服務區內有房產的適齡幼兒 。報名審核后人數小于或等于第一批招生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 , 全部錄取;報名審核后人數超過第一批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按父母(監護人)服務區內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先后順序錄取 。
(3)第三批
1. 新華幼兒園、浦陽幼兒園、機關幼兒園經前二批招生錄取后 , 還有剩余招生計劃數的 , 面向社會適齡幼兒搖號錄取(含浦江戶籍與非浦江戶籍幼兒 。
2. 非浦江戶籍幼兒報名搖號,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父母一方參加我縣職工社會保險連續滿6個月或持有我縣公安機關簽發并處于有效期內居住證) 。
(2)報名審核后人數小于或等于第二批招生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報名審核后人數超過第二批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經縣公證處電腦隨機派號錄取 。

(3)其他浦陽街道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適齡幼兒招生(含非浦江戶籍適齡幼兒),應招盡招 。
浦陽街道公辦幼兒園前二批同步招生,招收服務區內戶籍適齡幼兒及其父母(監護人)持有服務區內房產的適齡幼兒 。符合上述條件的適齡幼兒到所在服務區對應的幼兒園報名,不能參加新華、浦陽、機關幼兒園搖號 。各批次報名(包括新華、浦陽、機關幼兒園搖號報名)時,適齡幼兒只能報一所幼兒園 。
(三)招生計劃
(四)其他事項
1. 戶籍遷移時間、不動產權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24年6月13日 。
2. 同時符合多個幼兒園報名條件的 , 同一批次只能選擇其中1所幼兒園報名 。
3. 幼兒園如有空余學位的,允許招收托、中、大班幼兒 。
二、仙華街道、浦南街道與鄉鎮公辦幼兒園招生辦法
1. 招生年齡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幼兒 。
2. 招生范圍:本著幼兒園屬地戶籍優先、就近入園原則,面向社會適齡兒童自主招生 。
3. 招生計劃
4. 報名流程:6月29至30日(上午8:00~11:30 , 下午2:00~5:30) , 家長攜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到幼兒園報名 。
錄取幼兒在7月2日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長 。
5. 其他事項
(1)同時符合多個幼兒園報名條件的,同一批次只能選擇其中1所幼兒園報名 。
(2)幼兒園如有空余學位的,允許招收托、中、大班幼兒 。
縣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詢電話:84207660,8420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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