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尋釁滋事立案標準 廣州市酒后尋釁滋事立案標準

酒后尋釁滋事立案標準 廣州市酒后尋釁滋事立案標準


我國法律中沒有酒后滋事的規定,如果在酒后有攔截追逐或斗毆行為的應該是尋釁滋事,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酒后尋釁滋事立案標準 廣州市酒后尋釁滋事立案標準】(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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