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公租房收入限制標準 濟南公租房城市低收入證明認定標準


濟南公租房申請中城市低收入證明的認定標準
申請公租房的收入要求是: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經民政部門認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低于60%(含)的家庭 , 且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60周歲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市級以上勞模、見義勇為者、優撫對象、現役軍人家屬、退役軍人、歸僑僑眷、長期住濟的臺灣同胞、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 。

在哪辦理城市低收入證明?
【濟南公租房收入限制標準 濟南公租房城市低收入證明認定標準】申請人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申請辦理城市低收入證明認定;戶籍與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在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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