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東莞清溪鎮優待政策子女入學辦法 東莞清溪公立小學入學條件


2024東莞清溪鎮優待政策子女入學辦法
(1)優待對象:
①父或母一方在清溪工作 , 符合《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規定;
②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東莞市優才卡》,并在清溪工作或在清溪擁有產權清晰自有房產;
③父或母一方獲得“東莞市榮譽市民”稱號,并在清溪工作或在清溪擁有產權清晰自有房產;
④父或母一方在清溪工作,在適齡子女申請入學前5年內(含入學當年,截止時間為申請入學當年的8月31日)獲得東莞市委、市政府授予個人榮譽稱號;

⑤符合有關規定,在清溪工作的臺灣人士臺籍子女、華人華僑子女;
⑥符合有關規定的軍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
⑦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清溪戶籍且為清溪原籍居民的非清溪戶籍子女;
⑧鎮集體辦幼兒園優待政策指標內的適齡兒童;
⑨在廣東省“i志愿”注冊志愿者,個人賬號組織關系需歸屬“清溪志愿者協會”,并長期在清溪鎮內參與各類志愿服務活動的志愿者子女 。
(2)報名辦法:
市招生平臺申請并線下提交申請資料審核 。

①符合第一類的企業人才子女按《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東府辦〔2019〕45號)執行 。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資料由企業主管部門(鎮經濟發展局)收集并初審,具體操作辦法由鎮經濟發展局另行下發至相關企業 。
②符合第五類華人華僑子女及第六類優待政策的申請人按《關于修訂華僑華人子女及華僑學生在我市就讀有關規定的通知》(東教基函〔2017〕9號)《廣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政〔2022〕1250號)等相關文件執行,請向所屬優待類型的市級主管部門申請 。
③符合第八類的集體辦幼兒園大班的幼兒按《清溪鎮扶持集體辦幼兒園 提升學前教育“5080”占比工作方案》執行 。具體操作辦法由教育管理中心另行下發至集體辦幼兒園 。

④符合第九類的志愿者子女按《清溪鎮志愿服務激勵措施實施意見(試行)》執行 。志愿者子女入學申請資料由清溪鎮團委收集并初審 , 具體操作辦法參照清溪鎮團委的相關公告 。
⑤除以上四點外的其他優待政策群體申請資料由教育管理中心收集、審核,具體通知另行發布,請關注“清溪教育”微信公眾號 。
(3)錄取原則:
①市、鎮優待政策群體將根據我鎮公辦學位實際情況酌情安排 。當公辦學位申請人數多于學位供給數時 , 優先安排清溪戶籍生入讀 。對于無法安排公辦學位的優待政策群體 , 通過鎮政府在鎮內購買服務方式解決(含購買學位或發放學位補貼) 。
②優待政策群體入學由清溪鎮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討論并根據學位情況進行安排 , 在招生平臺公布錄取結果 。
(4)民辦學位補貼辦法:
【2024東莞清溪鎮優待政策子女入學辦法 東莞清溪公立小學入學條件】優待政策群體民辦學位補貼辦法參照戶籍生民辦學位補貼辦法執行 。已獲得優待政策民辦學位補貼的按原有補貼標準執行 。2024年新獲得優待政策民辦學位補貼的按新標準執行,即設最高封頂數 , 封頂數為:小學6000元/年,初中7200元/年 , 包含免費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和免費義務教育教科書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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