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業稅條例的規定哪些項目免征營業稅 哪些項目可減免征收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條例的規定哪些項目免征營業稅 哪些項目可減免征收營業稅


下列項目免征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 , 家禽、牧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
(七)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
【法律依據】
【根據營業稅條例的規定哪些項目免征營業稅 哪些項目可減免征收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8條:除前款規定外 , 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 。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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