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優化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最新政策

太原市優化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最新政策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化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為了更好地滿足市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服務民生的積極作用,支持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不斷提升太原市居民的宜居感和幸福感,根據《商務部等13部門關于促進家居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3)146號)中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加裝電梯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我市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加裝電梯提取政策支持范圍
太原市行政區域內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范圍擴大到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 。即:加裝電梯 , 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也可提取父母、子女及配偶的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加裝電梯費用扣除政府補貼后的個人分攤總金額 。

二、加裝電梯提取申請材料

1.所在區政府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出具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聯合審查意見表(書)》(原件);
【太原市優化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最新政策】2.全體業主簽訂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含加裝電梯工程費用預算及分攤方案)》(原件);
3.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
4.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銀行卡(原件);
5.提取非本人產權住房加裝電梯的,需要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如結婚證、出生證、同一戶籍的戶口簿等(原件) 。
本通知未規定事項,按照《關于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并公積金(2021)4號)執行 。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
依據:https://zfgjj.taiyuan.gov.cn/tzgg/20240514/30126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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