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東莞松山湖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申請條件

2024東莞松山湖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申請條件

2024東莞松山湖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申請對條件
符合報讀要求的適齡學童分為A、B、C類,其中幼兒園接受A類和B2類人員報讀 。具體要求如下:
(一)A類 , 園區戶籍學童 , 分如下情況:
A1:家庭戶籍學童,且戶籍地址與房產地址一致 , 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A1.1:適齡學童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家庭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單獨持有松山湖完全合法產權的房產(含月荷居、聽湖居);或適齡學童本人或其父母、同一家庭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共同持有松山湖合法產權的房產,且產權份額大于50%(含持有松山湖三限房產權50%及以上) 。(同一家庭指同一對夫婦及其子女,下同) 。
A1.2:適齡學童本人或其父母、同一家庭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共同持有松山湖合法產權的房產,產權份額小于或等于50%;或適齡學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松山湖合法產權的房產,產權份額小于100% 。
A2:集體戶籍學童,指父(母)因工作關系入戶到園區,學童戶口隨遷到禮賓路2號集體戶或單位集體戶,其入戶時所隨遷的父(母)目前仍在園區工作 。入學報名時以戶籍在同一地址集體戶且在園區工作的一方家長申請 。

A3:其他戶籍人員,除A1、A2類外的其他松山湖戶籍學童 。入學報名時以戶籍在同一家庭戶或集體戶的一方家長申請 。
【2024東莞松山湖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申請條件】(二)B類,園區企事業人才的子女,分如下幾種情況:
B1: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根據相關規定獲得入學指標 , 其管理和技術人才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子女可申請入讀 。
1.符合《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中第四條所列企業(機構),屬松山湖安排解決的,按規定獲得入學指標;
2.列入倍增計劃、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園區企業,其入學按照市園兩級倍增計劃有關政策文件執行;
3.對園區在建或投產未滿兩年的重大項目提供10個入學指標 。要求企業無違法違規情況且無私自轉讓股權行為,要求申請人任企業副總經理、項目建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及以上職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大專學歷在公司任職超過兩年 , 每家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1個入學指標 。如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超過10個,則按企業累計固定資產投資額占比前10名安排,具體由園區招商部門核定(已符合B3類申報條件的企業不列入此項指標申請) 。

以上所列入學指標不累加,同時符合多項條件的,只可任選一項進行申報 。并要求申請人在該企業工作時間達到《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有關要求 。
B2:在園區工作 , 并符合以下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人才及政策優待人員 。
1.符合《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中第五條中第(二)至(六)類優待政策或符合《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中第三條優待政策的,屬松山湖安排解決的適齡兒童、少年;
2.副高級以上(含,下同)職稱者或博士學位以上人才子女;省級以上孵化器核心管理團隊主要成員、企事業單位緊缺人才子女及符合其他優待政策人員 。
B3:企業積分制人才 。
未享受B1入學指標或未達到B2條件的企業人才 , 所在企業(單位)和個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通過積分制方式申請學位 。積分內容詳見《松山湖義務教育階段企業人才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項目和所需資料》(附件1) 。
1.企業(單位)要求:
2024年度正常營業且滿足以下三項任意一項:
(1)2023年度在松山湖實際納稅滿50萬元人民幣,且購地企業畝產稅收滿20萬元人民幣;

(2)2023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購地企業畝產稅收滿20萬元人民幣;
(3)供水、供電、銀行、郵政、通訊類、燃氣類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經認定的省級或市級新型研發機構不做稅收要求 。
注:稅額以稅款入庫期計算 。
2.個人要求(符合其一即可):
(1)以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申請的,要求其身份在工商登記的變更時間截至2022年4月30日;
(2)本科以上學歷在該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下同);
(3)大專學歷(或具有該企業相關的行業、崗位高級工技能證)且在該企業連續工作滿5年,所在企業為非房地產企業,2023年度產值超過50億元或納稅滿2000萬元人民幣 。
備注:按積分高低順序安排入讀,今年計劃安排640人 , 其中:小學一年級400人,初中一年級200人,小學二、三年級各20人 。
B類備注說明:
(1)除各類別對工作時間的要求外,B類人員要求在園區工作滿半年以上,其所在單位無違法違規情況,且與管委會不存在嚴重違約行為 。
(2)關于父(母)一方在園區工作的華人華僑學童,按照《關于修訂華僑華人子女及華僑學生在我市就讀有關規定的通知》實施 , 華人華僑學童需到市僑務局辦理申請登記,登記之后市僑務局將會把資料移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審核之后將符合條件人員發送園區教育部門 , 園區教育部門收到名單后統籌安排學位 。
(3)關于父(母)一方在園區工作的中國臺灣籍學童,按照《關于做好臺灣學生申請就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的通知》實施,同時,申請資料參照B2類人員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 資料包括監護人簽署的《東莞市臺灣學生入學申請書》、《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戶籍證明(學生與監護人的戶籍謄本、臺灣身份證和大陸公安機關簽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就業或投資的相關證明(包括不限于營業執照、社保繳費清單、納稅清單、工資單、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等) , 其中社保及個稅要求近三年的繳納清單 。在符合其他要求條件外,社保及個稅要求必須在該單位繳納;轉學學生提供在讀證明等 。以上資料統一在松山湖入學管理平臺中上傳 。
(三)C類,東莞市積分制人員
父母一方服務地、居住地或戶籍在松山湖,或父母在松山湖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的非戶籍適齡學童,且符合《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方案》要求,按積分高低順序安排入讀,具體名額另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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